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的总体安排,协会秘书处对《渐变焦眼镜用眼镜架》团体标准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过立项初审,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将《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邮箱: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王立坤、张欣
联系电话:021-67792929
附件:1.《渐变焦眼镜用眼镜架》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标准专业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