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定制太阳镜和太阳镜片》《蓝光防护成镜和镜片》2项团体标准立项信息均于2020年11月4日-17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国眼镜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该团体标准列入《2021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列入计划的项目,应在计划下达后12个月内完成。请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任务。
中国眼镜协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