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及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拟立项的《微结构眼镜镜片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和《石墨烯尼龙眼镜架》等2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2022年9月1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21-67792929
关于公开征集对《微结构眼镜镜片 基本要求和实验方法》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意见.pdf
附件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中国眼镜协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