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2026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决策部署,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对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与管理提出了最新要求,明确要求“不得设立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并限期整改。经研究决定,协会从即日起取消“名誉常务理事”职务,原名誉常务理事单位及个人相关职务同步取消。
感谢各单位及个人过往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贡献,未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支持协会发展,携手推动行业进步。
特此公告。
中国眼镜协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