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文件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中国眼镜协会可作为推荐单位择优推荐参评项目。为做好专利奖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条件及要求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中国专利奖专栏”;
(二)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中国眼镜协会推荐函》及材料确认表纸质版电子扫描件(推荐函为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二)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详细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月19日17:00前将存储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光盘或U盘,寄送至中国眼镜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B座505。
联 系 人:徐欣如
联系电话:010-83168820
附件:1.《中国眼镜协会推荐函》(格式)
2.《材料确认表》
中国眼镜协会
2024年1月2日
文202401-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