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协会、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转发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发来的《关于开展2019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19〕77号),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净利+税)年平均值达到2亿元人民币(制造业)、1.5亿人民币(服务业)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
2.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快,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侧重于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
二、评价方式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原则,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评价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参评企业可以选择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申报企业可登录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网站(http://www.ccbd.org.cn)下载有关申报表格;
3.地方眼镜协会(商会)应对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我协会申报;
5.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参评品牌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材料(光盘或U盘1份)报送我们,地方眼镜协会(商会)需填写推荐函一并报送我协会。
联系人:康颖
电 话:010-8316882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B座505单元
附 件:1. 《中轻联综合发〔2019〕382号》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
2. 《国品会〔2019〕77号》关于开展2019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3. 推荐函参考格式
中国眼镜协会
2019年11月27日